新闻公告

第二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 网络海选正式启动

发布时间: 2017.09.01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

为拓宽参赛渠道,让更多的在校学生拥有展示学习宪法成果的机会,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开通了第二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网络海选(以下简称“网络海选”)——线上参赛通道。

网络海选——线上参赛通道

本次网络海选的参赛方式与线下参赛方式有所区别,参加网络海选的选手只需事先录制演讲视频后,上传至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 www.qspfw.edu.cn),即视为参赛。网络海选分成初赛与复赛两个阶段:在初赛阶段,参赛选手的作品将以微信投票的形式进行评选,各组别得票数排名靠前的选手将进入下一轮——复赛;在复赛阶段,晋级选手的作品将由来自法律、教育、传媒等领域的专家组成的评审团进行严格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选出参加全国总决赛的选手名单。

网络海选参赛通道已于2017年9月1日正式开放,上传通道为:http://static.qspfw.moe.gov.cn/xf2017/index.html,只要对宪法感兴趣、有见解的大中小在校学生,即可参加。作品经过审核后,会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 www.qspfw.edu.cn)、微信公众号(公众号名称:青少年普法)上同步显示,可进入微信公众号后进行投票,投票通道将于9月26日关闭。时间有限,机会难得,期待着您的参与!

注:晋级全国总决赛的选手及指导教师进京参加比赛的饮食费用由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承担,其他参赛费用(住宿、交通、通讯费等)自理。

欢迎各级比赛组织者向组委会投递地方活动新闻稿件,将比赛的精彩分享给我们。你的精彩活动不但有机会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的“ 新闻快讯”栏目中进行宣传展示,还有可能刊登在《青少年法治教育》哦!

投稿邮箱:

qspfw2013ac@163.com

投稿要求:

1. 请在稿件中注明如下信息:举办活动的地区名称(如果是校级比赛,需注明学校名称)、xx级、活动名称。例如:山西省朔州市朔州第X中学举办校级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详情。

2. 请在发送邮件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如下信息:举办活动的地区名称(如果是校级比赛,需注明学校名称)、xx级、稿件名称。例如:山西省朔州市朔州第X中学举办校级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新闻稿。